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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15日14: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青岛市市北区太清路45号2栋1单元302、303户(产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1438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81.27平方米,起拍价204.996万元,竞买保证金41万元。2、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30-1号1层和230号1号楼201、202、203、207、301、302、303、306、307、1305、1306户共12套房地产。其中1305与1306户,合计建筑面积约355.64平方米,起拍价533.9828万元, 竞买保证金为107万元;其余房产合计建筑面积约2560.82平方米,起拍价8582.613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17万元。3、青岛盛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红土、煤渣、草帘子、成品砖、电瓶车进行拍卖,起拍价43.548万元,竞买保证金9万元。4、机械设备(数控机、矫正机、组立机、自动埋弧焊小车各一台),起拍价14.568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5、胶州市兰州西路505号东苑绿世界小区29号楼42号网点房(房产证号:胶私变55627),建筑面积约115.59平方米,起拍价112.7万元,竞买保证金23万元。6、胶州市兰州东路439号1号楼2单元502户的房屋(房地产预告登记证:胶房地预市字第201173564号),建筑面积约89.92平方米,起拍价46.6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7、胶州市北京东路203号时代国际中心3号楼2单元1802号房屋(房地产他项权证号:房他证按胶监字第048225号),建筑面积约265.46平方米,起拍价152.5333万元,竞买保证金3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6年1月14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标的1:内有住户。标的2:买受人依法承担办理财产过户产生的税费;一楼部分房产存在租赁情况,需要租赁到期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交接。标的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整体拍卖。标的4:拍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5:拍卖成功后,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房屋有租赁户,租赁期限至2018年6月1日,房租交至2016年6月1日)。标的6、标的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南区广州路37号
电话:0532-86065066 13127055827 网址:www.qdxh123.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 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0532-83099578
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7291670
青岛鑫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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