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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0月13日14: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73号3号楼3单元201户房产,建筑面积约92.12平方米,起拍价81.7304万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2、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88号2号楼1单元501户房产,建筑面积约107.69平方米,起拍价73.94232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路9号内2号楼404户房产,建筑面积约155.44平方米,起拍价84.43714万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4、被执行人张式栲名下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和阳路379号2号楼4单元401户,建筑面积约115.67平方米,起拍价76.08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5、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7号银座怡景园18号楼1-601房地产,建筑面积共约411.51平方米(其中1-601建筑面积约361.45平方米;1-103(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4.3平方米;1-10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5.7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历128666,总起拍价432.72万元,竞买保证金86.5万元。6、鲁B636AC迈腾1.8T汽车一辆,起拍价6.4545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5年10月12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标的1:内有住户。标的3:内有住户。标的4:按规定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过户税费。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铁路文化宫3楼
电话:0532-86065066 13127055827 纪经理
网址:www.qdxh123.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 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标的1、2、3:0532-80880858 80880937标的4:0532-58713604 标的5、6:0532-88896095
青岛鑫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